18周岁以下的城镇居民、少年儿童、以及具有本市城镇中小学学籍的学生或在筑高校的大学生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24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28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仍为40元,政府补助由每人每年200元提高为240元;
18周岁及以上的城镇居民(含不具备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原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36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40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仍为160元,政府补助由每人每年200元提高为240元;
18周岁以下的低保对象、“三无人员”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24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28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仍为10元,政府补助由每人每年230元提高为270元;
18周岁及以上的低保对象、“三无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36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40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仍为10元,政府补助由每人每年350元提高为390元;
低收入老年人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36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40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仍为100元,政府补助由每人每年260元提高为300元。
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三无人员”,个人缴纳部分仍由民政部门代为缴纳。
据了解,目前,贵阳市有93.1万人享有生育保险,所有企业的职工均纳入了生育保险,并没有对职工的户籍做出限制。而城镇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虽然没有缴纳生育保险,但也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中,灵活就业人员与城镇职工均享有500元封顶的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期间医疗费用一定比例的报销,城镇居民则在生育期间可报销定额2000元的医疗费用。同时,贵阳市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为0.4%,已达到《征求意见稿》中要求的不超过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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