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学生9月起参加医保
困难学生仍无需缴费
9月1日起,广州在校学生统一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类学校整体办理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续。困难学生无须缴纳医保费用,资金由广州社会医疗救助金缴纳。
昨日,广州市人社局与广州市教育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在校学生参加2013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今年,广州各类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及中小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统称在校学生)仍将统一由所在学校整体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中小学生和市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新生,入学前由所在学校通过“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之学籍子系统(或中职系统)”提交参保登记信息,再由市教育局统一汇总报送给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已参加广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公费家属医疗的在校学生,要同时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复印件。
属于广州市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范围的困难大中专学生,统一由所在学校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属于广州市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范围的困难中小学生,以家庭为整体到户籍所在街道的民政或残联部门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在校学生个人应缴纳的居民医保费,按照省人社厅等四部门相关规定纳入学校代收费项目,统一由参保学生所在学校代收代缴。
从去年9月开始,全市中小学生由原来自行到各街道办理参保登记改为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截至2012年底(居民医保参保年度为2012年9月~2013年8月)已有近200万学生纳入广州市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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