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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社保局:城乡合作医保住院最高报销金额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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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从区人力社保局获悉,根据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消息,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住院最高报销金额,由原本的一档7万元、二档11万元调整至一档8万元、二档12万元,分别较过去提高1万元。

  去年12月,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实现全市统筹,不同区县参保人员可享受同等待遇,包括住院报销比例、起付线、封顶线、特殊疾病病种等。针对住院报销金额,按照规定,一档每人每年最多报销7万元,二档最多报销11万元。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待遇,今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迎来调整,一档最高报销金额提高至8万元,二档提高至12万元。这意味着,住院后,参保人员每人每年能多报1万元。

  如果市民今年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保一档,因病住院花费了9万元,现已报销7万元,按照新政策,能再报销1万元,这笔钱怎么算?记者了解到,凡今年参保的市民,住院费用一档高于7万元,二档高于11万元,因政策调整产生的报销差额,医保经办机构将给予补报。

  目前,医保经办机构正对结算系统进行完善,具体补报方式,待确定后,将会对公众统一发布。

  据了解,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实行统一的筹资标准,分为一档和二档。一档筹资水平为每人每年340元,其中个人缴纳60元,政府补助280元;二档筹资水平为每人每年430元,其中个人缴纳150元,政府补助280元。市民参保时,根据自身实际条件,自由选择参保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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