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参保人快办理特定门诊续审
日前,东莞市社保局发布了《关于2014年度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放心保)特定门诊续审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根据《通告》,2014年,部分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需要到社保部门办理续审手续。
需要续审的参保人主要包括四类:已批复特定门诊病种中同时含有"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及"东莞市补充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的;需变更选定医药机构等特定门诊信息的;2013年新批复为特定门诊的("泌尿系结石体外碎石治疗"病种除外);经社保部门随机抽取需要办理续审手续的。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人员无需到社保部门办理2014年度特定门诊续审手续,市社保局按有关规定统一批量续审,有效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原《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批复意见》仍可继续作为特定门诊就医凭证。
另外,2013年批复病种为"恶性肿瘤(放疗、化疗)"的,续审后病种统一变更为"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治疗)"。需再进行门诊放、化疗治疗的,可凭2014年1月1日后的有关诊治资料到就近的社保分局办理变更。
具体续审的地点以及所需资料,参保人可登录东莞市社保局官方网站查看(网址:http://dgsi.dg.gov.cn/html/news/c002002005/2013/327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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