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将是西安市今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的最后期限,还没来得及缴纳医保费的,抓紧参保缴费,逾期不缴将面临诸多不划算。
自今年开始,居民医保缴费时间调整至7月1日至11月30日,每年待遇享受期则与自然年度一致。今年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目前的缴费标准为:少年儿童个人缴纳30元,低保、重度残疾及低收入家庭的少年儿童个人缴纳10元;城镇非从业居民个人缴纳180元;低保、重度残疾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20元。
参保人员可以就近到指定的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可拨打工行客服电话95588或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查询)缴费。
在往年的缴费中,常有不少参保者因错过缴费时间,在缴纳180元后,还不得不全额补缴政府财政补贴的钱。此外,缴费延迟还会影响参保人员的待遇享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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