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闸口社区工作人员按照上级机关通知,开始向辖区居民宣传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调整的相关信息,新标准将从9月1日开始执行。
据介绍,根据襄人社发〔2013〕109号文件,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将调整,其中一类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30元调整为60元。二类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中,在校学生(含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职高、中专、技校)及18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由每人每年30元调整为60元;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由每人每年90元调整为120元;普通居民由每人每年150元调整为180元。
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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