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手上都有一张医保卡,在使用过程中有些事情是要特别留意的,否则就会吃哑巴亏!”最近,一个题为“原来医保卡还有这样的作用”的“秘笈”在微信上频频转发。“小伙伴们”纷纷在问:“微信上说的准确吗?医保卡当真可以这么用吗?”记者昨天进行了采访。
破解秘笈一:个人账户没钱不影响住院
微信上说的医保卡使用“秘笈”第一条是“如果生大病需要住院治疗,只要把卡交给医院,就可以安心治疗了,卡里面一分钱没有也没关系。出院时医院会和医保中心结算,个人只需负担三分之一的费用。”这种说法准确吗?
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新医保办法将于2014年1月1日实施。按照该办法,参保人生病住院,在定点医疗机构出示本人的医保卡,就可以对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记账。确实是即使个人账户的钱已经用完了,也就是卡里面一分钱没有也没关系,参保人只要是有效参保状态就可以住院治疗,因为住院记账使用的是医保共济基金的钱。
但是,“个人只需负担三分之一的费用”并不准确。按照新医保办法,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未超过起付线的由参保人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由基金按规定支付。起付线按照医院级别设定,市内一级以下医院为100元,二级医院为200元,三级医院为300元;市外医疗机构已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400元,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1000元。
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医保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支付方式也不同。参保人住院治疗,最少的话个人只需要支付约5%的费用;通常来说,个人要支付10%到30%的费用;但如果使用的目录外的药品(即自费药品)比较多,或者个人参保时间短但医疗费用大、远远超过“封顶线”等情形,个人自付的费用会更多,所以“个人只需负担三分之一的费用”一刀切的说法是不准确的。
破解秘笈二:卡内余额为零看门诊可部分记账
微信上说的医保卡使用“秘笈”第二条是“如果看门诊呢?那就要用卡内余额支付门诊费用,倘若卡内余额全部用完怎么办?自掏腰包呗。可是当我们自费金额超过1200元后,超出部分是可以享受报销的,比例是60%。”这种说法准确吗?
根据新医保办法,基本医保一档(原综合医保)参保人连续参保满一年,在同一医疗保险年度内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由基金按规定支付70%,参保人年满70周岁以上的支付80%。按照我市2012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9010元计算,该“门槛”是2951元。比如参保人(低于70周岁)的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为零,看门诊要支付10000元(都为目录内药品),那么,基金支付4935元[(10000-2951)×70%],他个人总共自付5065元。
因此,微信上说的“门槛”以及报销比例都是不准确的。而且,这个“门槛”每年会随着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变化而调整。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