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临聘教师胡老师为自身权益,前往西乡中学讨说法。其称上学期末请假一周照顾生病的儿子,不料惹怒了学校,新学期没能被续聘,暑假工资也被停发(详见昨日南都深圳读本AⅡ17版报道)。昨日下午,西乡中学和宝安区教育局分别就胡老师社保缴交情况和公积金缴交情况回复南都,学校称胡老师在湖北老家已经购买了社保,因此不能重复购买,但此说遭到胡老师否认。
昨日下午,西乡中学回复称,胡老师2010年9月来学校财务室交材料时向财务室提出,“自己在老家已经购买当年社保,暂时不购买社保”,因此,该校没有为其购买当年社保。2011年10月份,胡老师又来到财务室申请购买社保,该校立即为她办理了社保缴交事宜。对此,胡老师称,她在湖北老家从未购买过社保,西乡中学纯粹是狡辩。当初进校一年后,在她强烈要求下,学校才开始为她购买社保。
宝安区教育局回复称,如果劳动者已经在内地办理过保险,新的用人单位必须由劳动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审核相关材料和书面申请,才能同意劳动者在深圳免办。目前,该名老师口头提出免办申请,学校没有要求她提供书面申请和免办材料,属于经办人员业务不精通,工作失误。区教育局要求西乡中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目前,区教育局正在核实胡老师2010年在老家购买社保的情况是否属实,如果情况不属实,区教育局将依法依规对其因未购买社保所造成的个人损失进行补偿。至于公积金缴交情况,目前,关于临聘教师公积金何时缴交,现在还没有接到上级部门正式发文通知,待上级部门正式文件下发后,区教育局将依照文件认真贯彻执行。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