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2014年度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确定为2350元,比2013年度的2129元增加221元。昨日,记者了解到,荣成市2014年度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确定为2350元,比2013年度的2129元增加221元。2014年度,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按照2350元的基数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2014年度,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尚未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2350元执行。按此基数计算,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养老保险费需缴5640元;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10%,医疗保险费需缴2820元;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1%,生育保险费需缴282元。若本人申请按照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的,需待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进行调整。
2014年度,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按照2350元的基数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即每月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2013年的210元提高到235元,增幅达11%。近年来,荣成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保障水平逐年提高,符合条件的就业转失业人员除按政策领取失业保险金外,还免费享受职工医疗保险等待遇。2013年,全市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3458万元,免费代缴医疗保险费928万元,失业保险金的作用也由过去的“保生活”、“保基本”向“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三位一体功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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