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单位在2007年6月开始扣我每月的医保和失业保险的钱,我上网查到我的医保以及失业保险是2007年12月才开始交的,我找到单位要求退回这钱,他们说只能退回我自己出的那部分,单位那部分不给我,也不能补进去,那我不是很亏吗!我能不能要求单位退回他们该出的那部分?
答: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用工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做了明确规定。你单位并未按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应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五险)。
医疗保险都是可以补交的,并且是应当补交的。但要交纳滞纳金的。
另外,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这应该由你的工作单位承担的啊,你有权要求单位为你补缴社会保险费,单位也有义务为你补缴。能否顺利补缴,还有一个关键因素,即能否通过社保机构的审查。建议你到社保机构咨询一下具体政策,督促单位抓紧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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