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对外发布,凡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年度医疗费用超过指定额度,超出支出可按比例报销,且报销不设封顶线。自2012年以来,我国大病医保制度推进迅速,多地都已经出台了实施方案。究竟大病医保制度运行如何?还有哪些问题需要破解?
为何需要大病医保?
为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2012年8月,国家发改委、原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监会等6部门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针对一些特别贵的大病,我国将建立补充医保报销制度,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到1月13日,山东姑娘朱亚鑫就10周岁了。这距离她第一次骨折的时间,是9年零9个月。
这种病叫成骨不全症。10年来,在临清市尚店乡南仓上村这个小村庄,伴随朱亚鑫的是不断的骨折、疼痛,和一个一贫如洗的家庭。
如果能及早正确治疗,虽然孩子还是会身材矮小,但至少生活可以自理。但仅靠种地为生的家庭无力负担昂贵的治疗费用,骨折后只能在家里自然愈合。从2008年骨折之后,朱亚鑫右边的腿骨已经逐渐弯曲变形,撑不了力,现在基本不能再站起来了。
这个漂亮的小姑娘,喜欢红色的裙子和蝴蝶结,喜欢画画,能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长大了还想去公益组织。可因为病痛,这个梦想却越来越远。
在我国,像朱亚鑫这种有病不治的情况不在少数。得了大病不是不想治,而是治不起。几年的努力下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三项基本的制度,从设计上是覆盖了全体的公民。但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于筹资水平比较低,能够保障的内容和能够报销的比例还是有限的。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周子君表示,在我国现有制度下,在很多地区,一旦患了大病,报销可能从几千元到一两万元不等,远远不能抵消巨额花费,会给家庭经济状况带来灾难性的压力。
辛辛苦苦三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这是很多人对于大病重病突袭一个家庭的形象描述。
《意见》公布后的2013年,大病医疗保险试点如雨后春笋般悄然展开。截至2013年第三季度,我国已有23个省份出台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确定120个试点城市。
医保资金从哪里来?
此次北京市试行大病医保的钱从哪儿来?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介绍,城镇居民大病险资金实行全市统筹,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当年筹资标准5%的额度划拨;农村的大病险资金则由新农合基金按照5%划拨。所需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居民个人缴费负担。
此前我国的各个试点省市,其资金来源也都是划拨而来。对于资金来源的问题,《意见》中早有明确: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
同时,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有结余的地区,利用结余筹集大病保险资金;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地区,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年度提高筹资时统筹解决资金来源,逐步完善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多渠道筹资机制。
制度设计之初,国务院医改办曾针对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抽取1亿人样本,测算出大病发生概率为0.2%-0.4%,即三四百万人口规模的地级市,医疗费用超过20万元的个案一年不超过五例。由此测算平均每人每年从医保基金拿出40元,即可保障大病。这40元钱主要从基本医疗保险的结余里支出,不需要参保人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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