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记者从太原市医保中心获悉,目前该中心已全面升级了网络信息系统,挂失医保卡市民再不必统一去社保大厦,只要去附近药店就可办理。
该中心有关负责人称,市民在太原市所有市医保定点药店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可以办理旧社保卡(即原医保卡)的挂失业务。办理挂失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非本人挂失的,还须持代办人的身份证。挂失时,定点药店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信息系统上操作的同时会对挂失情况进行书面登记。
同时,该负责人表示,2012年起,太原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不再实行首诊医院制,可任选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报销费用也可在看病医院立等报销,不用垫付,也不再需要首诊医院与转诊医院之间来回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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