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攀枝花市政府办公室获悉,该市近日出台《关于建立攀枝花市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从2015年起,攀枝花城乡居民将享受统一的医保待遇。
根据实施意见,攀枝花将在今年内完成制定实施办法、整合经办资源、合并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等基础工作,将现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合二为一,建立全市统收统支、市级统筹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此次整合中,攀枝花将打破身份界限,统一管理体制,多渠道筹资与补偿,保障城乡居民待遇不降低,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逐步统一,最终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八个统一”,即统一制度框架、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就医结算管理、统一经办服务平台、统一信息系统、统一实施大病保险、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
与此同时,攀枝花将统一为城乡居民建立大病保险制度,所需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列支,参保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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