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的医疗保险办法已经从本月起实施。新医保办法缴费年限关系每个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这是居民在益田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就医。深圳商报记者廖万育摄
胡女士今年1月达到退休年龄,她医保缴费15年,她说:“听说今年实施的新医保办法规定医保要缴费25年,退休后才可享免费医保,那我是否退休后要再缴费10年,才能享受免费医保待遇?”对此,市社保局工作人员说:“新医保办法设置‘最低缴费年限从15年到25年’过渡期,今年退休的人员只要医保累计缴费15年,其中10年在深圳缴费,退休后即可享免费医保;设置10年过渡期,对于到2024年退休的人员才要求最低缴费年限‘25年’。”
我市新的医疗保险办法已经从本月起实施,许多参保人对新变化非常关心,也遇到一些新的问题,近日记者就参保人询问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了采访。
缴费年限有过渡期
以前,退休人员不管其退休前医保缴费多长时间,退休后均可不用自己缴费就享受医保待遇,其医保由养老保险基金缴费。但国家社保法规定:退休人员医保不再由养老保险基金缴费,而实行满足一定的医保缴费年限条件后免费享受待遇。之前,我市在新医保办法征求意见阶段,“医保最低缴费年限需要达到多少年,退休后才能享受免费医保待遇?”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
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为了确保大部分参保人在退休时能达到最低医保缴费年限的要求,新医保办法设计了“最低缴费年限从15年到25年”过渡期。按照新办法,2014年退休的参保人,累计缴费满15年,其中本市医保实际缴费满10年,退休后可免费享受医保待遇;2015年退休的参保人,累计缴费满16年,其中本市医保实际缴费满11年,退休后可免费享受医保待遇;以此类推,通过10年过渡,到2024年退休人员累计缴费达到25年及本市实际缴费年限达15年的,退休后可免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的,应继续缴费至规定的年限。
比如胡女士参加医保累计缴费15年,其中10年在深圳缴费,那么她退休后无需再继续缴费,就可享免费医保;再如一名今年办理退休的参保人,他医保累计缴费14年,其中9年在深圳缴费,那么他退休后还需要自己继续缴纳医保费1年,之后就可以享受免费医保待遇。
医保账户家庭共济
邱先生是深圳综合医保参保人,他的孩子参加了深圳的少儿医保,他说:“我想用我医保卡里个人账户的余额给我的孩子进行体检,新办法规定的家庭共济‘门槛’是多少?”
据了解,新医保办法降低了个人账户用于家庭共济支出“门槛”,将个人账户可用于家庭共济支出的最低余额要求由原来的“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降低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仅为原来“门槛”的60%。按照我市2012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9016元计算,个人账户中累计2950元以上的部分,可为家庭成员支付医疗费。
该“门槛”以上的部分,除了可以支付参保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医保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还可以支付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费用,参保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医保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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