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梅先生:我是吉安人,在南昌工作时缴了11个月的社保。2009年辞职离开公司,一直到现在一年多都没有再缴纳了,请问该怎么办?能否把个人部分取出?
记者跑腿:23日记者联系到南昌市社保处,据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未达到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像梅先生这种情况,从单位离职后应及时转为个人缴纳。
现在梅先生应该尽快持本人身份证到南昌市子固路10号社保大厅个人缴费窗口办理接续并补缴中断期间的社保费。社保接续后,原社保号可继续使用。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