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省地税部门获悉,根据省统一部署,我县将对部分工业企业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
今年下浮缴费比例对象是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依法参保缴费、受“菲特”台风影响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有望恢复的中小微工业企业。此次下浮缴费比例标准是相当于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工业企业单位缴费部分2个月的额度,采用集中减征方式,统一在2013年11、12月份进行。集中减征月份社会保险费的申报、核定、征缴程序不变。企业职工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征。减征后社会保险费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据悉,我县将有400多户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从中受益。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