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新一年度的天津市城乡医保缴费期即将开始,今年城乡居民参保者中,学生、儿童群体超过了1/3。自城乡医保启动后,学生、儿童参保率已超过95%。同时记者从天津部分医院了解到,已有过半儿童住院患者在使用儿童医保。
学生、儿童的参保缴费期是每年的9月至12月,参保后可享住院、门急诊、门诊特殊病和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四种待遇。目前天津学生、儿童医保体现了五大特点:一是将大学生、农民工子女、外国籍学生儿童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二是考虑学生经济条件,个人缴费仅为50元;三是考虑学生好动、易受伤的特点,建立学生意外伤害附加保险,解决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和住院报销待遇;四是考虑学生寒暑假特点,制定了学生返回原籍期间的异地就医报销政策;五是考虑学生学制的特点,将参保方式改为由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参保,并允许学生按照学制年限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也随学年进行相应调整。
新生婴儿不受参保缴费时间限制。一个结算年度内,新生婴儿在出生90天内办理当年的参保缴费手续,按本年度缴费标准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90天后办理当年的参保缴费手续,按本年度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果新生婴儿在当年的9月份至12月份城乡居民申报缴费期内出生,并已办理次年参保缴费手续,除享受次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也可享受自出生之日起当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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