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通江县医保局采取“四坚持”创新稽核工作,有力推动了医保工作健康发展。
坚持以日常稽核为抓手。书面稽核医疗待遇享受5300多人次,稽核申报缴费单位600多个。与27个定点医疗机构、82个定点零售药店签订服务协议,其中,15个定点零售药店被确定为门诊特殊疾病病在定点单位,实行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突击检查相结合,将稽核关口前移,变事后稽核为事前事中稽核。
坚持以专项稽核为重点。下发《关于2012年职工医疗保险申报缴费的通知》,对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和参保人数开展专项稽核。今年,对县盐业公司、铁佛中心卫生院等31单位开展实地稽核,稽核人数达5900多人,稽核少缴医保费5万多元,已补缴2。1万元。
坚持以现场督查为突破。开展专项检查检查2次,集中抽查3次,对诺江镇卫生院违反服务协议进行专门稽核,对东方医院群众举报进行专项调查,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的费用构成情况进行专题分析,发整改通知书9份,暂停服务协议3份,停止服务协议3份,追回医保基金0。2万元,拒付违规金额9万余元。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印发了《医疗保险稽核工作方案》、《内部控制制度》等规程,对内审稽核股人员进行轮岗,充实了力量。加强对稽核人员业务知识和操作流程的培训,设立举报电话,提高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及时受理举报并进行稽查,真正做到“有疑必查、有报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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