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记者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凡在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只要符合规定,就可凭新农合参保证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接续保险关系办理,从参保之月起缴费,缴费到账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取消此前的三个月待遇等待期。
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年限,不视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三种医疗保障形式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三个月待遇等待期
之前根据规定城镇居民医保新参保人员设立三个月待遇等待期
●每年1-8月期间办理本年度参保业务的居民,自参保缴费(缴纳一年保费)到账次月起三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待遇享受到当年12月31日。
●每年9-11月份办理本年度参保业务并同时缴纳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的居民,待遇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当年未缴费且只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的待遇期为次年的4月1日至12月31日。
●对于城镇职工医保参保者,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次月起停止该单位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由单位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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