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记者从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4年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开始登记缴费。符合参保条件的市民,凡在11月1日至12月25日到指定单位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的,都可以享受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
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针对具有市区户籍的非从业人员;市区大中专院校(含技校)、中小学、幼儿园的在册学生儿童;已参加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其非市区户籍非从业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
2014年,市区户籍非从业人员筹资费用由原来每人600元改为每人850元。其中,个人每年需缴纳240元,财政每人每年补助610元。已参加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其非本地户籍非从业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其城乡居民医保费850元由个人全额缴纳。
在原有报销待遇基础上,2014年市区将建立并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凡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市民均可享受(不需另行缴费)。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市民在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时发生的医疗费用,除了可以按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参保人员个人累计负担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补助起付标准的部分,还将可以由居民大病保险予以补偿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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