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万重大疾病困难群众可去百个人寿网点报销医疗费
相关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操作细则公布,申请报销要带齐七样资料
《广州市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以下称《办法》)近期正式实施。日前,广州市民政局通过招投标确定中国人寿广州市分公司(简称“中国人寿”)为商业保险医疗救助经办机构。昨日,市民政局与中国人寿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现已设立人寿服务网点101个,可为困难群众办理医疗救助业务。此外,还有望对住院医疗费用进行记账减免,减轻救助对象的经济压力。
年度救助累计限额15万元
市民政局副局长易利华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广州市今年将投入1500万元为20万困难群众购买商业保险,将救助范围扩大到了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困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人员、精神智力残疾人、有伤害或危害自身和他人安全的本市精神病患者,增加了精神病患者救助和精神智力康复治疗等救助项目,加大了对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的救助力度。
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商业保险救助对象每一商业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年度的医疗救助累计限额为15万元。在广州市医疗救助体系下,广州市困难群众每人每年最高可获医疗救助33万元(包括基本医疗救助4万元,重大疾病医疗救助10万元,临时医疗救助1万元,慈善和应急医疗救助3万元)。
101个人寿网点可办理报销
中国人寿目前已在全市设立了101个服务网点。在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初期,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可以就近到服务网点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办理医疗救助费用零星报销(也可到任何一个网点办理)。
另外,对于网点较少的偏远农村,市民政局将会同中国人寿充分利用村、镇一级民政工作平台,代受理商业保险医疗救助申请,方便困难群众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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