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规定,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或者未入学入园且未满18周岁、或者在市外定居或就读但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少年儿童;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非本市户籍,与其父母一起在深圳居住的少年儿童,且其在申请参加少儿医疗保险时其父母任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的;以及本市各类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全日制学生,可以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中的住院医疗保险(不含生育医疗保险)。
非深户的少儿只要入园入校就可参加少儿医保。对于首次申办参保的入园入校新生,由学校统一申报。已参保少儿要继续缴费的,要确认扣款银行账户有足够余额。2013年度少儿与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每人472元/年,对于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少儿,财政补贴为282元/人,参保人实际缴费仅需190元/年。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35.4万元,地方补充医保对连续参保6年以上的参保人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市社保局提醒:学校如还未申报的请加紧申报、参保信息有错误的请及时更正;今年在我市首次参保或今年参保信息有变动的,请家长配合及时上网确认,以免影响学生的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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