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将逐步完善公立中医院服务体系。昨日,省财政厅介绍说,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将被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符合规定的中医诊疗项目和中药治疗性医院制剂也将随之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财政部门将加大投入力度,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山西省是中医药的重要发祥地,中医药文化底蕴深厚,中医药资源优势显著。为了进一步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山西省出台《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据此,山西省将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为出发点,推进中医药在医疗、保健等方面全面发展,逐步完善公立中医院服务体系。山西省将加强省级中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各设区市至少办好一所市级中医院,将未达到《县级中医院建设基本标准》的县级中医院逐步纳入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业务用房改扩建,配置基本医疗设备。同时,建立以县级中医院为龙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支撑、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科、中药房和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配置中医诊疗设备,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乡村医生。
今后,对于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将把其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同时,符合规定的中医诊疗项目和中药治疗性医院制剂,也将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支付范围,鼓励提供和使用中医药服务。有关部门还将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充分体现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在基本药物政策中,合理确定国家基本药物山西补充目录中的中药品种。财政部门将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力度,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院投入倾斜政策,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经费保障。同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支持中医药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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