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广大工伤职工的医疗救治和辅助器具配置,市人社局近日确定了28家医疗机构为我市2013-2015年度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参保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伤害,可在这些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病情危急的,可送往就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待伤情稳定,再转送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支付。
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晋城大医院(晋煤集团总医院)、晋城市城区西街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泽州县创伤骨伤专科医院、晋城安康烧伤专科医院、晋城长城医院、沁水县武安创伤医院、泽州县第二人民医院、晋城市眼科医院、晋城市骨伤专科医院、晋城合聚心脑血管病医院、阳城县润城中心卫生院、泽州县北义城镇卫生院、高平市武承谋骨伤专科医院、陵川县第二人民医院、山西兰花集团莒山煤矿有限公司职工医院、山西省阳城县人民医院、阳城阳光眼科医院、高平市中医医院、高平市人民医院、山西省阳城县眼科医院、山西省晋城市人民医院、泽州县人民医院、晋城康宁手外科医院、陵川县人民医院、晋城市第二人民医院、山西省阳城县中医院、晋城市康复医院、晋城市职业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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