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发布的《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广州市内中小学生统一由所在学校整体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各类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技工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在校学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至主校区所在地的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未成年人,由代理人到市内任一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也可由托幼机构或学校统一到所在地的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由本人或代理人自主选择到本市任一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其中,户籍内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社会福利机构收容的政府供养人员及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所属街道(镇)民政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重度残疾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所属街道(镇)残联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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