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20日从盐城市人社局获悉,从下月起,盐城部分医保参保人员的待遇政策将有所调整。
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年度最高限额将会大幅提高。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发生的符合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实施范围的住院以及大病门诊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报销限额由20万元将提高到30万元,补偿比例为90%。过去,盐城学生儿童医保待遇水平总体较好,但各类矛盾集中在少数患特别重大疾病的学生儿童,如常见的白血病患儿,年医疗费用超过20万元,虽人数不多但社会影响较大,往往牵扯了有关家庭、学校、媒体和社会的很大精力。上调到30万最高支付限额后,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
部分住院起付线标准将降低。在全部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的基层医疗机构(城市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的,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起付线将由原来的300元下降为200元;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年内住院起付线由原首次400元、逐次降低100元但不低于200元,调整为每次200元。部分住院起付线标准将降低主要是进一步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鼓励参保人员“优先选择基层医疗、优先选用基本药物”。
提高职工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支付的挂钩额度。建立医疗保险“连续参保缴费时间与待遇支付挂钩”机制,实行现收现付制。过去,职工参保满6个月不满1年的,支付限额为毛费用1万元,而同期居民支付限额为净额1.5万元;职工参保满1年不满2年的,限额为毛费用2万元,居民为净额3万元,明显失衡。调整后,职工参保满6个月不满1年的,毛费用限额提高到2万元;满1年不满2年的,提高到3.5万元,职工医保、居民医保间待遇更趋平衡。
调整城镇居民医保住院分娩费用补偿办法。过去,盐城市住院分娩费用纳入住院统筹报销,操作上视同一次因病住院医疗,住院分娩均次费用不到4000元,按照因病住院分段累进的结报算法,直接报销比例仅达65%左右。现在,经过调整,分娩费单列,直接报销比例达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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