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有了新进展,从去年11月25日起启动试点工作,今年年底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
记者从河南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了解到,该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实行周转金结算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在异地住院,需事先在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医药费用后即可结算出院。其余属于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统一由经办机构从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周转金中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河南省规定,首笔周转金由省级和省辖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上年度本统筹地区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发生医疗费用的25%上解,以后每季度按上季度实际发生额上解,用于全省异地就医费用的结算,结余转入下季度。周转金纳入省级财政专户管理,单独建账、分别核算,不得挤占挪用。
另据了解,河南省新农合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从2010年起就已经在全省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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