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新版社会保障卡在我省范围实现社会保险“一卡通用”。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河南省社会保障卡管理暂行办法》,两年内,全省所有老版社保卡需换发完毕,新版社保卡届时拟覆盖6000万参保居民。
办法规定,自今年起,凡在省内参加社会保险的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等各类人员,均需申领社保卡。参保人员首次申领社保卡免交工本费。凡我省已发行社保卡的地区,全面停止办理医保卡。医保卡的功能由社保卡代替。仍持有医保卡和非全省统一标准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应在2015年之前换领全省统一发行的社保卡,换领手续参照首次申领办理。
新卡启用后,持卡人可凭社保卡办理信息查询、本地及省内异地医疗费用结算、社会保险费缴纳、待遇领取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持卡人在省内发生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时,无需换卡,所持社保卡在新参保地仍可继续使用。但由于新版社保卡具有金融功能,因此持卡人只有在办理金融账户激活手续后,才能通过社保卡办理社会保险费缴纳、待遇领取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
今后,持卡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非社保卡卡面的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时,需及时到社保卡服务窗口,或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12333咨询服务电话、自助服务终端、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站办理社保账户个人信息变更。持卡人在社保卡补、换期间急需用卡的,可以申请办理临时社保卡。临时卡不具备金融功能,有效期三个月。
与普通银行卡不同,社保卡金融账户享有免收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卡挂失费及省内同行存取款手续费等优惠措施,以及相应银行面向社会推行的其他优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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