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起,沈阳市医保参保人员如果患急危重症,在门(急)诊抢救最高可报销70%。4月8日,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急危重症门(急)诊抢救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参保人员患急危重症,在门(急)诊抢救或在120急救车上实施紧急救治,其抢救期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均可报销。
范畴什么是急危重症
“通知”解释,所谓急危重症,是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危及生命或重要器官功能者,如不采取抢救措施而难于缓解或有严重致残危险的某些综合征或疾病。市人社局解释,急危重症门(急)诊抢救病种范围是以辽宁省卫生厅《辽宁省急危重症抢救指征、抢救成功标准及单病种质量控制标准(试行)》及临床操作规程为重要依据,凡参保人员所患疾病符合急危重症含义的,或发生的疾病符合急危重症门(急)诊抢救病种范围且危及生命的,在医疗机构门(急)诊抢救或在120急救车上实施紧急救治者,其抢救期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均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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