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我省将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从5月1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快速、高效、有序地对需紧急救助但无负担能力、身份不明的患者实施应急医疗救助,避免由于“等钱救命”导致严重后果的发生。
全省将分级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省级、各市(州)和贵安新区分别组织设立本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救助基金通过各级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集。在社会捐助中,境内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捐赠的资金按规定将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用于支付无法查明身份且无力缴费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以及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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