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年度结转期间,各定点零售药店停止社保卡刷卡售药服务,参保个人在此期间用现金购药的费用由个人承担,不予报销。异地就医人员在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垫付的符合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2013年6月底未出院的须在6月30日进行中途结账),必须在2013年9月30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和平安保险公司办理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符合申请厦门市参保人员自付医疗费困难补助的人员,在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垫付的符合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其困难补助申请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参保人员应在办理养老退休手续(含机关事业单位和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行业单位的)的当月月底前,凭退休审批手续原件和复印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手续,否则将影响参保个人医保退休待遇。
【提醒】
从2013年10月8日起将通过邮寄方式发送2012年度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请参保单位和个人到所在区的地税局更新和确认邮寄地址。
年度结转结束后,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本人个人医疗账户金额:1.登录WWW.XM12333.COM网站;2.各社保经办机构大厅自助查询机;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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