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儿子因病要去北京的儿童医院治疗,我们给他投了青岛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每年交40元的那种,请问他在北京看病的医疗费能报销吗?
答:在异地就医,没有先办理审批手续的,只能限于急诊急救情况,才可以报销的。
若为急诊,在医院治疗后5个工作日内,将就医情况写成书面报告(详细陈述就诊时间、地点、病情及治疗情况),经医保中心盖章(易地安置人员由辖区社保处盖章)后,附门诊急救病历、相关检查报告、120急救发票等资料到参保地医保中心紧急抢救申报窗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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