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记者从台州市社保局了解到,从2014年6月1日起,全市“两定”单位(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将统一以社会保障卡结算职工医疗保险费用,原医疗保险卡停止使用。
台州市职工医疗保险从2011年开始制发并启用社会保障卡以来,现已基本发放到位。2001年起发放的职工医保原医疗保险卡使用时间长,破损较多,且两种卡并存使用对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影响较大,存在安全隐患。为了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便民服务功能,缓解信息系统运行压力,2014年6月1日起,全市医保定点单位统一以社会保障卡刷卡结算。其中,2014年5月1日前已刷医疗保险卡住院且要6月1日以后出院的参保病人,暂不停用其医疗保险卡,办理出院手续后系统自动停用其医疗保险卡。
市社保局医保科工作人员介绍,参保人员启用社会保障卡后,原医疗保险卡内个人账户余额会自动转入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随即失效;持社会保障卡在市外省内联网医院就诊,需到社保局医保科窗口领取《衢州市异地就医专用证历本》并办理转院手续后方能使用。
市社保局提醒广大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还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请及时到参保地社保局领取。本人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办理领卡手续;由他人代领的,需提供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持卡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办理领卡手续。遇有不清楚事项的,可以拨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