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城乡居民因发生重大疾病自付费用过高可以获得二次报销。陈蓓透露,包括儿童、学生、无保障的老年人、无业居民以及残疾人在内城镇居民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解决二次报销问题。也就是说,这些人享受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后,可再进行大额医疗费用的报销。大病医保目前的费用为分段计算、累加拨付。
陈蓓说,报销额度是在居民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的部分,先减掉上年度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后分段计算。比如去年可支配收入是36469元,需先把个人自付部分减掉这个费用,剩余不超5万元的部分按50%报销,5万元以上的费用按60%报销。
二次报销额度设定过高会使很多患者无法受益,而设定过低又会加大医保基金(行情专区)的压力。对外经贸大学保险法研究中心主任王国军认为,根据北京目前的医疗条件,北京市对二次报销的金额设定是非常合理的,可以预见的是,新政会帮助到很多真正需要帮助的家庭。
“大病医疗费用的特点是上不封顶,并且不需要受保人再次申报,医保部门会通过数据进行自动检索和计算,受保人只需要在家等待社保经算部门的通知即可享受到报销的相应待遇。”陈蓓说,市民去年的医疗费用只要是在定点医保医院、在医保支付范围内发生的,也可以按照大病医保政策进行二次报销。对此,王国军表示,二次报销不设封顶线的做法可能会给医保基金带来压力,未来一旦超过基金承受能力,相关部门就要考虑将制度及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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