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获悉,为降低大病群众医疗负担,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2013年安徽省已在合肥、芜湖、蚌埠、铜陵、六安等多市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试点。
据介绍,合肥参保市民已能接受大病保险报销。根据合肥市制定的政策,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待遇享受期内(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政策范围内自付部分超过2万元,即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合肥参保居民,可在四个报销网点办理报销手续:庐阳区中国人寿合肥市分公司寿春路柜面(寿春路90号,电话62637378);蜀山区中国人寿合肥市分公司金寨路柜面(金寨路384号金融大厦,电话62646571);包河区中国人寿合肥市分公司新都会内柜面(马鞍山路1000号新都会22楼,电话62687364);瑶海区中国人寿合肥市分公司长江东路柜面(长江东路1005号,电话6469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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