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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三类人员需补缴社保基数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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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报讯昨日,市人力社保局表示,由于2012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月正式公布,直接影响到各项社保缴费基数,补缴和补发待遇具体方案已公布,即日可办理。

  凡是缴费基数低于2013年社保下限、高于2012年上限14016元的参保人员,均在此次调整范围内,预计将涉及约300万参保人。

  具体补缴方案为三类人群需补缴。第一是在职职工,需补缴范围为在正常缴费单位参保,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低于2013年各项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基数下限、高于2012年各项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基数上限(即14016元)的缴费人员。

  第二,对于灵活就业人员,需补缴范围为在职介、人才机构个人委托存档,按照社平工资、社平工资70%、社平工资60%、社平工资40%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第三是其他人员:在街道社保所按照社平工资40%、社平工资70%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享受市级社会保险补助政策人员。

  此外,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后,也会相应地影响到上万名退休人员的待遇补发问题。他们须先补缴个人缴费部分后,再领补发养老金。如果到11月15日仍未补缴,则会影响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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