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社保局获悉,齐齐哈尔市从2012年1月1日起增加企业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是2011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以及其他(“五七工”、“家属工”等)参保人员。调待幅度因人而宜,今年人均调待188元,调待幅度是历年最高一次。
为适时提升新形势下失业保险保障能力,满足失业人员失业期间基本生活需求,齐齐哈尔市对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做了重新调整:齐齐哈尔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每人由490元/月调整至550元/月,所辖县(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每人由420元/月调整至480元/月,调整的幅度与齐齐哈尔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适应,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1年11月1日起开始执行。
除此之外,市失业保险管理处还为失业人员办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补助医疗保险的相关手续,并为其缴纳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相一致的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可以免费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齐齐哈尔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化路66号楼
齐齐哈尔社保查询网址:http://www.qqhrshe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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