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居住国外和居住外埠的社保待遇领取人员需要出示材料进行认证。为了减少参保者办理手续的环节,从今年起,本市将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工作,异地人员不必再两头跑腿或邮寄材料了,认证工作可以通过网上操作。
2013年12月31日(含)前按月领取北京市社会保险(障)待遇非本市户籍或长期在异地居住的人员,均须参加2014年度的异地资格认证。住地已开通网上认证的,领取待遇人员将收到参保地寄发的“网上认证表”,居住地尚未开通网上认证的,将收到“回寄认证表”。领取待遇人员在收到认证表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目前居住地的县(区)级社保经办机构或其认可的街(乡)社保所进行资格认证。此外,本市社保经(代)办机构将于2014年9月起暂停支付未按期反馈认证结果人员的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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