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覆盖了我国95%以上的城乡居民,达到13亿。相比10年前,看病能报销的概念,已经深入人心。
但人们渐渐发现,在参保、参合地看病,很方便,报销比例也比较高。而到非参保地,即使是邻近的县城、地市,报销水平差别很大,甚至在门诊看病无法报销,医保根本用不上。很多年轻的农民工,或是到大城市看病的参合人,干脆都不报了,平时能不看病就不看。而对于很多患大病、慢性病的家庭来说,在异地的医保报销问题已成为一块心病。
目前,国务院医改办已对“医保异地就医结算”拿出时间表,2015年,要全面推开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即时报销),同时选择在部分省份试点,探索建立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机制;重点针对退休职工、农民工等人群研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办法。
【医保异地报销详解】
如果是长时间在太原市以外的地方居住,生病住院时要用城镇医保报销的,就涉及到了异地备案问题。根据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规定,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省内跨市长期居住的,无需异地备案(报销时需提供在居住地长期居住或者工作的证明);在省外长期居住的,需履行异地备案的前置手续,方可在居住地享受太原市职工医保同等待遇。
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随时申请异地备案。符合办理异地备案的人员为:长期居住在太原市以外的离、退休人员;由于工作原因,用人单位长期派驻外地工作的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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