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三名社保工作人员与社会人员相勾结,利用职务权限,帮助1200余名非武汉籍购房者违规办理社保缴纳证明,规避“限购令”,收取90余万元“感谢费”。昨日,东西湖检察院首次披露了这起社保行业的腐败窝案。
“限购令”背后发现“商机”
2011年2月23日,为响应中央抑制房价的调控政策,武汉市政府出台对普通商品房的限购政策:非武汉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武汉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暂停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向其出售住房。“限购令”出台后,外地人在汉购房的门槛更高了。正应了那句老话:“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市场。”从事个人信贷业务的李某从中看到了商机。李某想,如果能帮外地人弄到购房指标,再从中收取好处费岂不是顺理成章。“别人能买到房,我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赚到钱,这可真是一举两得。”李某不禁为自己的聪明才智窃喜不已。
思来想去,他决定找人脉较广的同事洪某合作。李某将自己的想法和盘托出后,洪某也兴奋不已。两人很快进行了分工:李某负责到各大楼盘找客户,洪某负责跟社保局的人联系办理具体事宜。
按着计划,洪某于2013年2月找到了新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古镇社保中心副主任胡鹏,让胡鹏帮忙办理社保缴纳证明,胡鹏很快动了心。由于对业务并不熟悉,他又邀约新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办公室主任谢锋,一起“赚钱”。
“试水”后一发不可收拾
刚开始,胡鹏有些害怕,只答应帮洪某“先弄几十个试试看”。收到洪某给的40多个客户的身份证号后,胡鹏和谢锋将信息录入到社保系统,把这些客户的社保缴纳情况往前补录一年,审核通过之后,打印出缴纳单,再由洪某凭单去补缴费用。第一批客户顺利办妥之后,洪某以每个客户500元的标准,给了胡鹏与谢锋2万多元“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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