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近期打算辞职,但又觉得还没找到其他工作,失业期间自己缴纳保险比较麻烦,他一直处于矛盾中,于是向网上帮办咨询自己如何缴纳社保,才能保证个人医疗和养老不受影响。
记者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具有天津市非农业户籍的失业人员,可以在档案坐落地的社保分中心个人缴费窗口缴纳城镇个人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城镇个人医疗保险,2014年缴费基数为2630元,缴费比例为7.3%,月缴费金额=缴费基数X缴费比例。
王先生在工作期间,公司一直为他缴纳“五险一金”,如果王先生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辞职,无法享受失业险。也就是说,如果王先生想在辞职后依旧享受医疗保险,就需要自己从辞职当月开始继续缴纳城镇个人养老和医疗保险。如果中断,将来个人再缴纳医疗和养老保险,会有一个等待期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一般为六个月。
参保人员每年度首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应同时缴纳大额医疗费救助金。2014年大额医疗救助费在职人员为260元。王先生如果在2014年辞职,应该不用额外缴纳大额医疗费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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