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2014年度(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基数开始核定。昨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2014年度中央驻闽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标准为22220元,其他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标准为13332元。
据了解,2013年度中央驻闽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标准为20035元,2014年度比2013年度上调了2185元;2013年度其他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标准为12021元,2014年度上调了1311元。
2014年度福州地区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标准,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缴存比例方面,2014年度福州地区中央驻闽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的最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5%;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2%,最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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