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消息,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已于近日确定,一档80元/人·年、二档200元/人·年。
今年的缴费标准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公布。其中,在渝高校大学生缴费标准为一档60元/人·年,二档150元/人·年。
按规定,户籍在我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在校中小学生及户籍已转的在渝高校大学生均可参保。参保者在今年缴费后,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在渝高校大学生则从缴费当年的9月1日开始享受待遇至次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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