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韩先生看了温州晚报7月28日《停保三个月医保卡账户会被清零?》的报道后,来电反映自己的遭遇,请温州晚报记者调查核实。
韩先生说,他是下岗职工,今年市政府出台文件为下岗职工统筹门诊医疗保险,只要今年9月25日之前缴齐参加工作到下岗这段时间的门诊统筹费,退休以后就可以享受有关医疗保障。这个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根据这个规定,韩先生需要缴纳27年的统筹费,每年300元。他确认自己下岗员工身份后,前不久去药店买药,却发现自己的医保卡被停用了。他说自己虽然下岗了,但是目前被另外一家单位聘用,一直有继续缴纳社保,平时医保卡都还用的,怎么确认了下岗职工身份后就被停了呢?7月28日,他到社保窗口理论,工作人员就把他的医保卡开通了。开通后,他还没有重新使用。
为此,韩先生提出疑问一:温州地区和他一样的下岗职工有多少人?医保门诊统筹费还没缴纳的职工,他们的医保卡都被停用了吗?不是说9月25日之前缴纳都可以吗?
疑问二:像他这样的有另外单位缴纳社保的下岗职工不少,他目前的医保卡余额有2000多元,接下来会转到新的医保卡余额里面,还是被清零?
其实,韩先生所反映的,与下岗职工有关的政策文件是今年市政府6月17日下发的《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原市属国有(集体)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问题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4〕76号)。
记者从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了解到,温政办〔2014〕76号文件的适用对象为市政府令第115号文件执行之前改制(含破产、兼并、拆迁原单位主体不存在)的原温州市属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改制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目前的统计人数约4万人。
根据“76号文件”规定,改制职工参加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集中申报缴费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9月25日,集中申报缴费人员的门诊医疗保险待遇自2014年10月1日开始享受,以后陆续参保人员的待遇自缴费次月开始享受。
那么韩先生反映的集中申报期间至10月份开始享受社保待遇期间,医保卡是否会停用呢?记者从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了解到,办理期间并不影响医保卡的使用,如原市属国有(集体)改制职工目前是在职人员的,且正常缴纳医保费,医保卡本来可正常使用,办理期间仍可正常使用;如果该改制职工的医保处于停保状态,医保卡已停用的依旧不能使用,需完成缴费,10月1日开始才能享受医保待遇。而韩先生反映的医保卡被停用情况,是由于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把改制职工的医保账户统一当做欠费用户处理导致,发现问题已及时改正,目前这些账户已恢复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