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员的流动的增加,传统的医保管理体系正受到冲击。“比如一个人在A村参保新农合之后,在A地享有(医保),但在B城市工作,也参保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又比如,农村户籍的学生在城区学校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在家又以户为单位参加了新农合。”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按照相关规定,新农合参合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应退出新农合。不过,由于缺乏监管和激励机制,参保人退保积极性不高。
也有业内人士透露,重复参保的情况在东部地区、处于城镇化过程中村镇更加明显。“有人在医保报销时,利用制度漏洞,通过农民和职工两种身份,重复报销,重复获益,大部分人不愿意退保。而从扩大资金规模的角度考虑,村里也不愿意让村民退出”。
不过,由于国家财政、地方财政对于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都有扶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现重复参保,国家补贴需要重复补贴,明显增加了各级财政的不合理负担。
“当前三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间既有交叉又有断裂,管理部门的分散也带来了财政的重复投入和管理上的相互掣肘,存在着重复建设、信息不兼容的问题,管理层面也存在协调上的困难。”褚福灵表示,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的快速发展,今后要向一体化迈进,管理手段、信息管理体系和服务等方面一系列改善后,重复参保的现象就会大幅减少。
褚福灵认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第一步,在此基础上,跨地区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要通过信息系统共享数据实现。“参保人要有唯一标识,人社部目前开展的全民参保登记就是要确保每人有唯一编码。在此基础上,未来应该实现数据高层共享,提高统筹层次,已经参保的不能再次投保。”他说,“即便资金不一定非要全国统筹,但是信息的统筹是可以的,长期来看肯定要解决。”
针对这一状况,人社部上月启动了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该计划将把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所有用人单位及个人的参加社保状况一一摸清。对既有信息完整、准确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直接确认参保登记。对信息缺失、错误的单位和人员,通过逐个单位排查、重点入户调查以及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其进行基本信息采集和补录,完成后确认参保登记;对依照自愿原则参保的项目,对相关人员是否参保进行标注。
前两步完成后,最后将建立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个参保人唯一的参保标识和全面覆盖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如果参保单位和个人基本信息出现变化,再按规定程序实时更新。同时推进数据管理省级集中,加快全国联网,实现跨地区参保信息确认。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期为4年。2014年在浙江全省、河北张家口、河南洛阳等50个地区进行试点;2015年完善方案和措施,将试点扩大到全国50%左右的地区;2016至2017年在全国全面实施。(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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