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发布了《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的通知》,从2014年7月1日起,该市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封顶线由每人每年20.5万元提高到35万元。此项政策一经实施,该市参保职工住院负担明显减轻,至少有11万名参保职工获益,确保了参保人员看得起病、付得起钱,实现了迁安医保惠民政策再“升级”。
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城镇职工报销封顶线提高到35万,但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不变,仍为每人每月11元。此外,该市还取消了跨年度住院报销起付线,提高了参保人住院床位费最高报销标准,普通床位费每人每天16元,重症监护床位费每人每天50元。
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标准及待遇支付标准险报销额是今年迁安市医保惠民再“升级”政策中的重要一项。迁安市《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的通知》还进一步扩大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住院报销范围,将急诊抢救发生的医疗费用也纳入了统筹基金报销范围。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治疗后,无时间间隔直接转入住院治疗的,在急诊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规定,由统筹基金予以报销;规范了实施放疗、化疗,肾透析等门诊治疗费用报销办法。患恶性肿瘤需要实施放疗、化疗,肾透析需要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血友病等无需办理住院手续且在门诊治疗的,治疗费用可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按门诊特殊疾病标准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