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度青岛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市人社部门日前启动2014年度1至5月份的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差额补收工作。
2013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2688元(即3557元/月)。根据规定,2014年申报的个人月工资水平低于2013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即2134元)以及高于2012年月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即9351元)的企业参保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均在此次补收范围之内。
企业在职职工随用人单位缴费进行差额补缴,无需个人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80%及60%为基数进行缴费,月缴费金额分别调整为1102.67元、882.26元、661.54元。
市人社部门提醒:灵活就业人员应在扣款日前补缴今年1月至5月的缴费基数差额,今年1至5月办理退休的人员须尽快到原参保所在区(市)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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