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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调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多项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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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从山东省临沂市人事部门获悉,为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临沂市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进行了统一调整完善,多项报销比例提高。城镇职工和居民住院临床用血产生的医疗费用,均先由个人负担10%后,再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新生儿参保时,须提供户口簿、准生证、出生证等相关手续。新生儿参保缴费标准及参保缴费后的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少年儿童待遇标准执行。

  5.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支付标准提高

  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支付标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可支付的普通病房床位费为三级医院30元/床.日、二级医院25元/床.日、一级医院20元/床.日。

  城镇职工和居民因急诊并转入住院的,三天内的急诊费用可并入住院费用,按住院有关规定报销。住院时间超过半年,因病情需要继续住院的,应另行办理住院手续。

  城镇职工和居民住院临床用血产生的医疗费用,均先由个人负担10%后,再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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