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4月1日起,西安城镇职工医保待遇水平将提高,恶性肿瘤、白血病等疾病门诊就医、购药年最高可享受补助5000元。此次城镇职工医保待遇调整,可使西安211。2万参保职工受益。
17个慢性病补助最高限额上调15%
此次提高了门诊慢性病补助的限额标准,将原有的17个慢性病病种补助最高限额标准整体上调了15%左右,恶性肿瘤、白血病等疾病门诊就医、购药年最高可享受补助5000元。
乙类药品自付比例下调为5%
还降低了住院治疗时使用《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中乙类药品的自付比例,将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的比例由原来的10%下调为5%,减轻患病职工经济负担。
特检特治报销比例提高20%
此次还提高了住院费用中特检特治和医用耗材及其相关手术的报销比例,较以前提高了近20%。
职工住院期间施行CT、ECT、MRI、心脏彩色B超、经颅彩色多普勒血管检查(TCD)、电子胃镜、结肠镜、宫腔镜、动态心电图、高压氧舱、体外冲击波碎石、体外射频治疗前列腺肥大等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项目的费用,以及施行人体器官、组织移植等手术的费用及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和快中子治疗等治疗的费用,由原来的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调整为直接纳入符合基本医保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范围,与其他符合条件费用合并计算,按所住医院级别及医疗费用数额情况按规定报销。
住院期间安装人工晶体等人工器官、血管支架、体内置放材料、心脏起搏器等《西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目录库》内的器官及材料在限价范围内的费用及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的费用,由原来的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调整为直接纳入符合基本医保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范围,与其他符合条件的费用合并计算,按所住医院级别及医疗费用数额情况按规定报销;超出限价范围的费用,由患者自付。
白内障手术门诊可报销
以前,白内障手术只有住院时才能报销,很多患者会排队等床位。此次将门诊施行白内障日间手术纳入我市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范围管理,不设起付标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支付20%,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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