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闻晨报》报道,为了确保医保卡安全,市医保办昨天重申:医保卡在定点药店购药,每月最多6次或800元。对于在定点药店每月累计配购药品次数超过6次或者费用800元的,医保管理部门将对配购情况进行审核,同时停止该参保人员凭医保卡在定点药店的划卡结算功能,根据审核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另外,定点药店原则上每天只能向同一名参保人员提供一次药品配售服务,如参保人员当天确需再次配购药品的,定点药店应认真审核并作详细记录。超过两次,系统将停止其社保卡在定点药店的划卡结算功能,次日恢复。
据介绍,该政策自2006年开始实施,当时有市民医保卡遗失后,被人盗用,一天内卡内金额被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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